郇庆治教授,山东青州市人,199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2/2003年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2005/2006年联邦德国洪堡基金访问学者。现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际政治专业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环境政治研究所所长、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西欧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环境哲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生态:从一种权利到一种权力----写给即将举行的环境政治学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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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08 20:02:04
/ 个人分类:环境政治
自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人类社会和学术界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在相当程度上可以概括为“权利”(rights)与“权力”(power)之间的论争。环境哲学与环境伦理学更多强调的是生态系统甚至单一生物物种拥有的像人类一样的生存与繁衍权利,即来自于生态整体性的生存权,而环境社会学和环境政治学则更多关注的是生态环境议题或话语所带来的社会与政治组织的巨大影响力,即一种社会与政治权力。至少从学理上说,人们当然希望这种生态生存权利能够转换成为一种生态影响权力,但问题在于,生态的权利与生态的权力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换句话说,生态的权力是否一定以生态的权利为基础,而生态的权利又是否一定能转换成生态的权力呢?
如果简单地将权力界定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影响,那么,权力可以划分为物质性权力(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和精神性权力(理性说服权力、话语性权力、象征性权力),或者说硬权力(强迫行动能力)和软权力(间接影响能力)。对于生态的权力而言,我们也可以做如此维度下的诠释与理解。也就是说,生态的权力既可以体现为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质性力量,也可以展现为一种潜移默化的精神性力量;既可以呈现为一种硬力量,也可以体现为一种软实力。前者的极端例子是生态消费品的价格一般要高于普通消费品2/3到一倍,后者的典型例子则是已被人们熟知滥用的像“绿色”、“可持续发展”这样的术语。事实上,在一个深陷现代化文明生态困境的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忍受着来自大自然生态法则的煎熬与烤问,尽管其形式与程度很不相同,比如对于一个偏僻山村中艰难耕种以维持生计的农民和一个大都市中看起来享受其中的私家车主而言。
因而,问题不在于生态的权利能否转换成生态的权力,而在于转换的条件与方式。一方面,这种转换的理想途径是创造一种崭新的制度和人,或者说“生态制度”和“生态人”。我们也许无法精确描述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和人才能算是生态的,但十分清楚的是,现实的资本主义制度及其价值观未能、也不可能向我们提供这些。因而,生态权利的权力化展现首先需要的是一种社会与人性的解放,至少是这样一种解放性的乌托邦思维与想象。就此而言,无论是生态社会主义还是生态无政府主义,都远不是已经过时的陈词滥调,而是我们最为亟需的时代精神。更为遗憾的是,当今世界垄断性的自由民主主义的制度模式与政治思维正在很大程度上扼杀着我们的政治创新意识与想象力。二是这种转换必须依托于一个人类不同社会之间和同一个社会不同群体之间歧见纷呈的严峻现实。无论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还是某一区域或国家内部不同群体之间,都存在着从经济利益到文化价值的分歧与成见。一个直接后果是,我们在不得不遵从一种全球化的资本主义生产生活逻辑的同时,却很难形成一种的共同的全球性生态思维与行动。
因此,如何走出和超越现代工业文明留给人类的制度与精神桎梏(特别是生态环境牺牲),就成为我们时代的一种历史性使命。当然,没有人能够声称自己是生态权利的唯一捍卫者或代言人,也不能保证所有以生态权利名义活动的人都是“生态先行者”,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不是气馁和放弃,而是展开对话与交流。基于上述考虑,山东大学环境政治研究所自2003年成立以来除了致力于相关课题的学术研究,还组织出版了《环境政治学论丛》和《环境政治学译丛》(已出版两辑),并不定期地主办国际性环境政治学研讨会(前两次分别于2000年和2005年举行),本次会议的举办只是所有上述计划的一部分,而我们真诚地希望它能够最终成为人类将生态权利权力化努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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